區各有關單位:
2019年度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已經開始,現將申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按文件要求做好申報工作。
申報材料受理:
截止2019年8月12日(不含非工作日)
申報材料受理部門:江北區人力社保局人才開發科
地址:江北區育才路17號6樓612室
聯系人:王巧玲、李伊真 聯系電話:87668183
申報人數較多的單位,建議在報送前聯系預約,以便合理安排,逾期不再受理。
2019年7月18日
各區縣(市)建設工程評審工作主管部門,市直有關主管部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做好2019年度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職稱改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19〕21號)、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建人教函〔2019〕347號)、寧波市委辦和市府辦《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甬黨辦〔2019〕74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在全市企事業單位中從事建設工程專業的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的資歷一律計算到2019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內已到達退休年齡的,除按規定經批準延長退休年齡者外,不列入申報范圍。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均不得申報。
申報專業范圍:建設工程等專業(附件10),其余專業須報省市相應高評委評審。
二、評審條件
(一)建設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按《浙江省建設工程專業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條件》(浙人社發〔2018〕61號)文件規定執行。有關學歷、資歷條件等具體要求見(附件1)。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和論文不作為必備條件,但納入評審量化考核指標體系。
(二)根據省人力社保廳、省經信廳《關于印發<關于推進工程領域職稱社會化評價改革的意見>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128號)精神,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監理工程師、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級建造師等建設工程技術專業職業資格人員,所在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聘任其擔任相應中級工程師職務,并累計計算聘任時間,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三)根據寧波市委辦和市府辦《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甬黨辦〔2019〕74號)文件精神,對檔案不在寧波,但在我市工作并由工作單位繳納社保一年以上或企業總部在寧波,派駐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機構,社保繳納在外地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規定程序和條件申報相應職稱。
(四)繼續教育學時要求。具體按照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寧波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甬人社發〔2017〕45號)、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的通知》(浙建〔2017〕5號)文件規定執行。
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職稱申報必備條件。申報評審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自2018年度起每年繼續教育不得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學時(其中行業公需科目不少于12學時)。申報對象應從寧波市學時登記管理系統打印并提交繼續教育學時登記證明,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學時登記證明不予認可。
三、申報辦法
(一)繼續實行網上申報與紙質材料同時報送的辦法。申報對象需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服務系統進行個人申報,具體申報辦法見附件2。申報對象的賬號由申報人自己注冊。區縣(市)人社部門和市屬單位行政主管部門需登錄浙江省高級專業資格管理服務系統進行接收材料、審核和報送工作,具體管理辦法見(附件16)。區縣(市)人社部門和市屬單位行政主管部門的賬號統一分配。
(二)申報人員在提交網上申報材料時,務必注意《個人申報簡表》是制作資格證書的依據,必須按規定準確無誤、實事求是填寫,尤其是申報簡表中填寫的“現從事專業”(可手動輸入,須與申報評審專業相同)應與綜合表、評審表和花名冊中相關欄目的信息完全一致。對“現從事專業”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以《推薦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附件5)填報信息為準。詳見申報評審專業參考目錄(附件10)。
四、筆試、面試有關事項
申報高級職稱人員須參加專業知識筆試或面試。其中申報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裝飾、建筑機械、建筑材料)、市政道路(橋梁)、工程造價、風景園林(景觀設計)專業的,須參加專業知識筆試,筆試的內容分別為建筑施工技術、道路橋梁施工技術、建筑預算、園林工程施工。申報其它專業的人員,參加專業知識面試。
筆試、面試成績作為評委會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報送材料要求
(一)送審材料必須按規定要求認真填寫,字跡清晰,單位及聯系方式齊全,按規定順序提供和裝訂成冊。各單位要把好材料審核關,對送審對象材料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并將申報人員的《推薦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在所在單位醒目位置進行全信息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股份制企業、民營企業中人事檔案關系委托人才服務中心代理的,在現實際工作(申報)單位按規定進行公示。各單位要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評委會辦公室在評審前和評審工作結束后,將評審對象基本情況、資格審查和評審結果情況,在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上,分別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省人力社保廳和省建設廳聯合發文公布。
(二)材料中的復印件必須完整、清楚,申報材料須由區縣(市)主管部門核對原件,并在復印件上簽署“核對無誤”的字樣,由驗收人簽名,注明驗證時間,加蓋單位公章。要求提供復印件的原件,核對無誤后退還給本人。
(三)報送材料嚴格按規定填報,具體要求詳見附件4。
(四)根據“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浙江省養老保險歷年參保證明,申報人員無需提供,由職稱評審委員會協調市人力社保部門統一提供。
六、申報紀律
(一)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取消評審資格,已通過評審的取消其任職資格,并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參加評審:
1、偽造、編造證件、證明。
2、提交虛假申報材料。
3、其他違反評審規定的行為。
(二)任現職期間,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在規定年限上延遲申報:
1、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含)以下或受單位通報批評者,延遲1年申報。
2、受記過以上處分或已定性為技術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延遲2年申報。
七、其他事項
(一)學歷認證要求。對于2002年以后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對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申報人注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無法提供備案表的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由“浙江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出具或注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申請),由所在單位審核驗證,由驗證人簽名,注明驗證時間,加蓋單位公章。
2002年以前取得的學歷,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外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港、澳、臺地區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實行評聘結合,應在核定的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應提交《事業單位人員職稱申報崗位信息表》(附件13),區縣(市)事業單位申報人員須經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審核。各單位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擇優推薦參加評審,并在單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三)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至浙江政務服務網“高級職稱與專技考試”欄目,自行下載打印本人電子證書,根據浙人社發〔2017〕117號文件精神,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用。
(四)職稱評審費繳款形式為:通過參評資格初審,被確認為參加評審人員,自行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統一支付平臺(pay.zjzwfw.gov.cn),手機端電腦端均可,選擇按“繳款單號”,在繳款單號處錄入短信包含的電子繳款碼信息,點擊“下一步”按鈕。收到短信后再操作。高工評審費繳費標準為每人430元。
材料接收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3日,具體報送時間詳見申報材料報送時段分配表(附件15),逾期不予受理。報送地點: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培訓中心(甬港南路211號),院內一樓辦事大廳,聯系人:黃開飛,聯系電話:89180521。
2019高工文附件.rar
寧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7月9日 |